場地租用守則 Venue Rental

房間狀態 Room Booking Availability:

填寫網上申請表: https://forms.gle/bQuSEkuTJ718usqS7

甲) 場地租用守則

  1. 租用團體必須遵守本會所定的「租用守則」。如有違反,本會有權隨時終止租用房間及設施的服務,已繳款項將不獲退還。
  2. 場地租用時間為早上九時至晚上十時。
  3. 場地最多容納60人。
  4. 租用者不得在場地內吸煙、賭博或作任何觸犯香港法律的行為。租用者需自負觸犯法律的責任。
  5. 未經本會許可,嚴禁於租用場地內飲食。
  6. 未經本會許可,不可攜帶寵物進場。
  7. 未得本會同意,不得在場地內進行籌款之活動或出售入場券。
  8. 未經本會許可,禁止任何形式的買賣交易。
  9. 租用者須先徵得本會同意,方可作任何佈置、攝影或錄像。
  10. 嚴禁攜帶違禁品(如毒品)、危險物品(如易燃物品)或淫穢物品進入本中心範圍。
  11. 場地租用時間最少為兩小時,不足兩小時亦按兩小時計算:為保障各使用者可於指定時間使用本會設施,超時計算方法如下:如超時十分鐘或以上而不足一小時,作半小時計算。
  12. 租用團體不得將場地分租或轉租予其他團體/人士。
  13. 租用團體可於所租用的時間前 15 分鐘接收場地。租用團體須準時交還場地。
  14. 租用團體簽收場地後,如因任何事故而停止使用場地,已繳款項將不獲退還。
  15. 場地租用費包使用禮堂及基本設施(註1),不包括使用禮堂兩旁的房間(心靈青草地及辦公室)。無職員在場下,請勿進入本會辦公室。
  16. 若租用團體需自行攜帶任何影音設施或器材進入本會場地,請於最少兩天前通知本會。
  17. 一切設施及公物(大型傢俱、影音器材及樂器),須經許可方能動用或變動其原來位置。枱櫈等活動物件,使用者須於在使用後放回原處。如有造成任何設施損壞,有關之租用團體/機構必須照價賠償。
  18. 租用團體須保持場地清潔,並於離開前清理場地,廢物須用膠袋裝好,放置於門外大垃圾桶旁。如需本會額外清潔或弄污地氈,有關費用概由租用團體負責。
  19. 如有設施遭到損壞,租用團體必須即時向管理人員報告。
  20. 如本會設施發生臨場故障,致令租用團體不能進行部份活動,租用團體可獲退回相關器材的額外租金;如令整個活動不能進行,租用團體則可選擇另訂租用日期及時間或要求退款。
  21. 三號風球或以下、黃、紅色暴雨警告懸掛時,場地租借不受影響。8號風球懸掛時,本會將不作開放。
  22. 如於租用時間四小時前,天文台(a) 發出黑色暴雨警告 (b) 預告或已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 /訊號,租用者可選擇取消當日之租期(全數退款)或更改租期(3個月內有效)。
  23. 如於使用場地前,所有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除下,而租用團體決定取消活動,則最少須於活動開始前2 小時,致電通知本會(請參租用申請表上所列之聯絡號碼),否則將視作繼續使用當天的場地。如取消活動,租用團體可選擇更改租用日期或要求退款。更改租用日期於 3 個月內有效。
  24. 租用團體的一切活動與本會無關。
  25. 在使用場地設施時,租用團體必須自行負責應邀參加者或以其他身份出席者之人身安全。
  26. 租用團體及其活動參加者必須自行保管其個人及團體之財物,倘有任何遺失及損壞,本會恕不負責。
  27. 本會不會承擔任何人士因參與舉辦之活動而引致之傷亡/損失所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或賠償。
  28. 如租用團體/人或獲其授權的任何人士在使用租場設施時,因租用團體本身或獲其授權人士的疏忽而引起或引致任何人士死亡、受傷、蒙受損失或損害,以致有關人士向本會提出訴訟、申索及要求,租用團體/人須向本會作出彌償,並須一直為有關彌償負上全責。

乙) 申請手續及繳費方法

申請人必須為本地註冊的機構或團體,個人申請現只接受本會會友申請並按個別情況而定。所有申請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  • 申請人申請前請先閱畢本文件甲部之<場地租用守則>。
  • 填寫網上申請表。本會收到申請表後一星期內以電郵/電話回覆是否接受租用申請。
  • 辦理有關登記手續時,申請人須同時出示商業登記或團體註冊證明文件副本(如為政府認可的註冊慈善團體,須同時附交由稅務局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8 條認可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的證明。非牟利組織請提借相關證明)。

訂金及取消租借須知

  • 申請獲批後7 天內須繳付訂金港幣$500或全數租金,若於 7 天內仍未收到相關款項,將自動取消是次租用申請,並不作另行通知;
  • 餘款須於租用場地前 14天前繳清。如未能如期繳清餘款,已繳之訂金不獲發還及有關申請會被作廢,並不作另行通知;
  • 租用團體如在租用日期前7天以書面通知本會取消租用,可獲退回百分之五十的已繳租用費。如取消通知期不足7天者,則不會獲退款。
  • 租用團體必須遵守本會所定的「租用守則」。如有違反,本會有權隨時終止租用房間及設施的服務,已繳款項將不獲退還。

繳費方法

  • 以劃線支票繳費,抬頭寫「基恩之家」或「HK Blessed Minority Christian Fellowship」,郵寄或親身交回本會(請先致電申請表上的聯絡電話)。恕不接受期票。
  • 以銀行入賬繳費請保留收據,連同收費通知書再電郵至本會。本會之恆生銀行賬戶:024-267-396109-001。

場地收費

NGO / 非牟利機構 其他機構
聖殿 (~70人) $800/hr $1000/hr
活動室 (~30人) $400/hr $500/hr
輔導室(大門) (~4人) $150/hr $200/hr
輔導室(牧師房) (~3人) $150/hr $200/hr
Pantry (~15人) $300/hr $400/hr

*如有經濟需要,為性小眾(LGBTQ)服務的團體可另作安排。詳情請聯絡admin[at]hkbmcc.org

備註:

註1: 基本設施包括使用本會禮堂(不包括兩旁細房(心靈青草地及辦公室))、照明、空調系統及小型音響系統(移動式擴音器、小型混音器及兩支有線咪、兩個咪座、兩個譜架)、一張長枱及50張摺椅。

註2: 電子琴: 可獨立租用(無需接駁擴音系統)。如需租用其他樂器(如電子鼓/結他等作合奏),必須同時租用大型音響系統(註3),其他樂器另作收費。

註3: 大型音響系統: 必須由本會職員操作。費用包括一名音響系統控制員,整個禮堂的天花及地面擴音系統、最多四支無線咪、混音器及電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