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iana Magazine 訪問: 基督教義大哉問 A Heavy Cross To Bear

為何有些基督宗教團體反對LGBT+族群? 我們與兩位專家一起追殺這種根深蒂固的成見之起源。

自基督宗教發現早期,教會就刻意孤立甚至懲罰LGBT+ 信徒,尤其針對男同性戀者,因為教會認為聖經將同性性行為視為罪惡。

在西元三九零年,羅馬帝國的狄奧多西一世下令將男同性戀者處以火刑。中世紀時,天主教神職人員認為任何非以生育為目的性行為都違反自然,因此以「違反自然法則」的罪名追捕並懲罰同性戀者。到了十三世紀,法國天主教對犯下同性性行為者分別處以男同性戀者去勢、女同性戀者割除性器官的刑罰。在英國、亨利八世通過了《1533年雞姦法》,對犯下雞姦罪的人處以死刑。

即使到了現代,埃及譴責同性戀的行為依然存在。例如,美國有超過680,000 人接受了「矯正治療」\「拗直治療」,2016年,佛羅裡達州奧蘭多一家同性戀夜店發生49人遭屠殺的慘案,一些基督徒極端份子卻公開表示支持。

究竟這種反LGBT+的情緒從何而來?為何如此根深蒂固?我們邀請了神學家龔立人教授及同性戀牧師何萬寶博士,一起探討造成這種長久分歧背後的歷史、聖經經文及地區文化。